
在美國的低鉛認證加州AB1953認證是該認證的先驅者, California Bill AB 1953是一個法令認證,該法令是由加州政府在2006年9月20日批準通過的,對原有的飲用水供水系統相關產品的低鋁標準進行了調整。該法令從2014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。
除上面提到的AB1953認證,目前美國聯邦政府、州聯邦政府、第三方認證機構都提出了各自的低鉛法案,如:
1.美國聯邦法規: S.3874
2.美國各州法律: AB1953 , Vermont Act 193,Massachusetts HB 372 , Louisiana HB471
3.美加標準: NSF/ANSI 372,ASME A112.18.1/CSA B125.1
4.加拿大法規: 加拿大管道衛浴規范(NPC)
銷售到加州的產品,除了要符合低鉛的測試報告以外,還需第三方機構簽發的AB1953低鉛證書。
[涉及產品]
● 與飲用水有接觸的廚衛產品和供水管道配件: 龍頭、閥門、管道、接頭等
● 進入美國和加拿大市場的產品必須符合以上要求
[認證流程]
1. 客戶進行美國低鉛認證咨詢,并提供準確的產品信息;
2. 與客戶簽訂合同,費用及認證周期的確認;
3. 遞交申請,與客戶確認認證信息后,提交認證申請書;
4. 客戶開始制作樣品,以及初步的技術資料;
5. 樣品制作完成后,進行一定的預測試,然后遞交測試機構進行測試,獲得測試報告;
6. 認證機構進行工廠審核;
7. 認證機構審核最終資料,發證。
注:如果同UPC或者NSF認證一起申請,那么只需要進行一次工廠審核即可。